为落实2019年全省铁路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听证审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和效果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19年8月6日对李某某盗窃一案审查逮捕工作,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铁路职工代表参加。

  为保证本次公开听证会高质量召开,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审查该案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讨论研究。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各方围绕该案的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发表了意见,并对各方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答复。

  犯罪嫌疑人家属表示,李某某确实做了错事,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考虑到他平时遵纪守法,乐于助人,此次犯罪是一时糊涂所致,社会危险性较小,请求对其宽大处理。最终,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综合考量听证意见,经过集体讨论后,认为对李某某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对李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该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转变了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以往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封闭性办案模式,让承办检察官的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对检察官在办案中释法说理和防控办案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规范刑事监督权的有力探索,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