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该省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全省各级机关、各部门,要加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吉林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吉林建设的重大部署,将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实效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促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去年9月,该院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先后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33家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各单位提出的16条建议,最终形成《意见》定稿。

  据悉,《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29条内容。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送达宣告、监督落实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详实的规范。

  巴音朝鲁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运用检察建议手段敦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定要抓住规范化建设这个核心,严格标准、强化质量、规范操作,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效果、向效果要权威。

  巴音朝鲁要求,各级机关各部门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检察建议,不断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各级党委、人大、纪委监委要加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拒不落实检察建议、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