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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履职尽责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吉林日报 2015-01-12 16:37:12

  本报讯(记者王子阳、吕航)近日,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在办案中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措施,充分发挥每名承办人的积极性和特长,提出了特案特办、专案专办、急案快办、涉黑涉恶案件细办的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特案特办。即在案件办理中,对某些特殊案件采取一些依法进行的特殊办法。如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账目繁琐,取证难度大。东昌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小组,根据案件特点分配办案任务,并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专案专办。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专人负责办理。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人员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讯问时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急案快办。即从快办理一些案件。该院公诉科针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从受理到起诉平均审查期限仅为10天,作到快审快结。

  涉黑涉恶案件细办。即对此类案件做到“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如该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汤某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团伙一案时,由主管检察长亲自督促,公诉科长负责承办,公诉科全体干警参加讨论。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时遗漏的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通过发建议函的方式追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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