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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检察院打击毁林种参渎职犯罪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_ 2014-12-30 10:41:31

  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蛟河市检察院紧紧围绕该市“毁林种参”现象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渎职犯罪15件29人,实现了法律效应、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蛟河市检察院重点对审批不规范、有漏洞的参地地块展开核实和调查,深挖非法开垦参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背后存在的渎职犯罪。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开展自查。会议期间,蛟河市检察院结合已查办的案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所有参会人员;当地林业部门要求各乡镇对自己辖区内“毁林种参”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并如实上报;相关参会人员签订自查情况承诺书,保证自查情况的真实性。

  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蛟河市检察院还注重贯彻“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管齐下的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工作触角,强化犯罪预防,实现综合治理。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努力做到打击与保护并举,质量与效果双赢,本着“挽救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对涉案金额少、悔罪态度好的人员采取了从轻处理。(王子阳 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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