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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禁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长春日报_ 2017-02-04 11:11:03

  本报讯 (记者袁迪)春节期间,长春市加大“禁燃”力度,“禁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除夕夜,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良好水平。

  据了解,2017年“禁燃”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有关部门及城区、开发区共出动16395余人次、687台车辆,严查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检查车辆1460台次,盘查人员2312人,收缴烟花爆竹26件。1月31日19时30分,民警在南关区东岭北街巡逻时,在满族乌拉火锅店门口发现该饭店工作人员黄某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制止,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春节期间,环卫部门累计清理烟花爆竹残屑约230公斤,同比减少近50%;城区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

  农历小年至正月初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共12天,其中,出现5天三级轻度污染天气,6天二级良好天气,1天一级优级天气;除夕夜,全市气象条件较有利于污染物扩散,1月27日18时至28日2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良好水平,污染物浓度峰值出现在1月28日4时,环境空气质量仅处于三级轻度污染级别,较去年下降一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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