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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蓝天 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升级版”

来源:长春日报_ 2017-01-10 07:40:39
 9日,长春碧空如洗。当日空气质量为优级。	贾春文 摄 9日,长春碧空如洗。当日空气质量为优级。 贾春文 摄

  限产、减排、淘汰、关停……当这些通常被认为是影响经济增长的手段,在2016年被长春这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不容质疑地运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人担心会牺牲掉原本就脆弱的产业。

  2016年,长春在收获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54天、重度及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上年减少22天、PM10和PM2.5浓度均值比上年分别下降27.1%和30.3%的喜悦时,同样收获了预计超过7.5%的GDP增速。

  长春的收获,既让人感慨,又耐人寻味:即使是财力不足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同样可以做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同样可以在绿色发展之路上走出东北的正能量。

  顶层主导 产业创新 结构调整

  三位一体促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

  大气污染防治,可谓共性与个性问题并存。当下,国内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

  2016年,长春市从自身实际出发,着力突破瓶颈制约,以“顶层先行主导,产业创新跟进,结构同步调整”的有益探索,实现了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共进。

  顶层主导的关键在“定规矩”“定方向”“抓执行”“亮红灯”。在长春,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7位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15个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及32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神经中枢”。在“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理念指导下,长春市近年出台的30余项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措施中,大多包含引导产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优化调整、创新发展的内容。

  如今,在发展中创新治理、在与经济协调共进中创新治理,在长春已成为共识。

  作为冬季以燃煤采暖为主的北方城市,长春每年仅在采暖期就要集中煤耗1600余万吨。解决燃煤污染,是长春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第一道难题。

  破解这一难题的重中之重,是淘汰数量多、分布广、能耗高、效率低,且多低空排放、对城区空气污染大的燃煤小锅炉。在“啃这块硬骨头”时,长春市选择从集中供热并网、清洁能源改造“入口”,取得了三年淘汰燃煤小锅炉3200余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00万平方米,促进热消费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淘汰燃煤锅炉2000余台,新增天然气用量1.8亿立方米的显著成效,大大促进了能源结构向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方向的优化调整,做大了热电联产、燃气综合利用产业的“底盘”,促进了优势企业成长。

  破解这一难题,顶层主导作用至关重要——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提供法规支撑;下发《长春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及《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将淘汰燃煤小锅炉作为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否决性”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出台《长春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验收及补贴(暂行)办法》,用“真金白银”引导企业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领导小组调度、督导并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提供保障。

  有了顶层主导,产业的意愿和积极性得到激发。截至2016年底,长春市用于燃煤污染治理补贴的15亿元资金,撬动了产业30余亿元的投入,仅2016年就淘汰燃煤小锅炉1255台。通过并网、煤改气、煤改电及其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淘汰燃煤小锅炉3200余台。每年可减少燃煤70余万吨,减少烟尘排放4000余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400余吨,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关键性贡献。

  为全方位解决燃煤污染问题,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长春市综合施策,跟进了清洁能源替代及煤量煤质控制等基础保障措施。全面实施了“气化吉林”工程,长输管道、储气库、城市管网、CNG/LNG场站均在加快建设,城市天然气管网与主干网连接正在逐步实现,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天然气气化率不断提高。2016年,输气管道沈哈线已经修至长春,并为长春市供气,“长春燃气”的LNG储罐已具备储气条件,与沈哈线的连接线工程正在稳步推进;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的清洁煤设施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的洁净煤配送中心网络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工业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迁改造,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是长春市探索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有益之举。

  2016年,长春市关停城区内长春大成生化饲料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重污染企业;长春铸钢厂等7家企业成功搬迁改造,推动了这些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流程再造,加快实现了企业“脱胎换骨”式转型升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完成2座30吨电炉的拆除工作;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完成631台超标锅炉治理工作;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2号机组、大唐长春热电二厂3、4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火电企业也已制定改造计划。

  得益于关停并转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工业企业,长春市每年减少燃煤60余万吨,减少烟尘排放3000余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000余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00余吨,有力助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是长春市探索大气污染防治与产业创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成功之举。

  数据显示,长春市每年秸秆产生量为1300万吨左右,约有300~400吨秸秆在农田里焚烧。近年来,长春市虽全力管控秸秆焚烧,但由于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焚烧秸秆现象仍然存在。秋冬季节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十分明显。

  2016年,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域内秸秆全部转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禁烧问题。为此,长春市明确将禁烧目标纳入各责任主体的政绩及绩效考核,并切实强化督查检查。

  要真正实现秸秆禁烧,激发产业创新、培育产业承接是关键。2016年,长春市出台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办法》,制定了8条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市级引导资金,各县(市)区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方面,财政资金被用于对购置补贴目录内的捡拾机、压捆机补贴,调动了农机大户、经纪人的积极性。2016年,全市各地新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具460多台,总量达到1000台;完成重点区域秸秆机收打捆作业面积240万亩;收集秸秆近100万吨,全市建立收储能力2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站点460个,为秸秆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财政资金被用于对年消耗超过20万吨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重点补贴;用于鼓励畜禽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建设青黄贮窖,发展秸秆青(黄)贮,利用微生物菌种处理秸秆;用于鼓励新能源企业利用秸秆原料进行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炭生产。通过各县(市)区重点区域的“机收捡拾打捆”试点,长春市建立了以秸秆打捆为重点、以转化利用为途径的“收、储、运”体系,有效激发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积极性。目前,长春市已有20多家生物质电(热)厂、新能源企业、秸秆燃料企业和生物科技企业陆续启动秸秆收储和加工,一些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每天可收购秸秆1000吨。

  2016年,长春市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省、市、区补贴资金达2.16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2.8亿元,有效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发展,全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量超过7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一个比较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加工产业体系正在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衔接紧密、运行顺畅、流程完善、富有长春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新产业正在成长。

  以创新驱动城市执行力

  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在大气污染防治实践中,长春市明确了政府负责、行业推动、县区落实、产业实施的工作格局,建立了从市、区、部门到街道、乡镇、村屯、企业、网格员高效联动的工作网络,确立了调查、决策、落实、调度、督查、反馈、改进的工作机制,用大气污染防治创新,驱动城市执行力,保证了刚性压煤、工业减排、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生活排放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卓有成效地实施。

  创新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责任,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保障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扎实、深入、有序开展。

  创新督办考核机制。实行新建项目限批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审批。

  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市环保局将全市划分为188个网格,逐个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重点监管对象,实现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全覆盖,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制度,打破行政区域企业与执法人员简单对应关系,对违法排污实施监管;在全市169个乡镇(街道)设置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机构,2083个村屯(社区)配置了3280名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市农委在秋冬季节针对秸秆焚烧建立了昼夜巡查和“黑斑倒查”机制;市市容环卫局加强精细化管理,启动了快速路和全市11条主要街路、路段“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试点;市建委严格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源头控制,将工地的规范围挡、主要道路硬化铺装、车辆冲洗设施配备等纳入项目开工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工。

  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由部门单一执法向联合联动执法转变,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市环保局注重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与公安和司法机关密切协作,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会商联办机制。市市容环卫局会同工商、环保、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联动执法机制,集中强化对露天烧烤行为的整治力度。市城管委组织行政执法、建设、公安、交通、园林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扬尘的监管督导力度。联合联动执法各项机制的实施,保持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有力打击的高压态势。

  创新污染管控机制。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对全市1000余个重污染应急管控单位,实行清单管理,明确管控要求、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市环保局对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大气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管理,实时掌握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查处;市市容环卫局建立完善了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视频实时监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情况,确保道路灰尘及时得到快速清理。

  创新提升城市执行力,提高了解决突发问题的效率。2016年12月18日,全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次日10时,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将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全市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市环保局立即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市工信局迅速通知19家重点排污单位限产限排,市公用局要求各供热企业按要求使用洁净煤、优质煤,市交警支队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市市容环卫局增加人工清扫及保洁作业频次。各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全面及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有效缓解了重污染天气影响。

  2016年,长春市坚持绿色发展、重点攻坚,全力开展刚性压煤、工业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生活排放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取得了可喜成果——强制淘汰“黄标车”40379台;投资1788万元建设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投入运行;抑制建筑扬尘、街路扬尘、土壤扬尘,共处理违规建筑工地266次,处理违规运输人员509人次,处理违规运输车辆1656台;环卫部门提升城市保洁标准,地面清洗范围扩大到26个广场、596条道路,16条街路实施深度保洁,新建6个社区公园、15宗大块绿地……

  艰苦的努力让长春收获了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的可喜成绩。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长春市空气环境质量仍不稳定,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仍然会出现重度及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征程中仅走完了第一步,还有更艰辛的路要走,全市上下仍需努力。

  让“长春蓝”常驻长春,是城市使命,是城市责任。让“长春蓝”常驻长春,需要智慧,需要奉献。

  我们期待:“长春蓝”永驻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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