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部门评价,强基固本,提升办学质量;以专业评价,引强劲外援,助力发展质量;以群众评价,树群众口碑,增强幸福质量……六年来,长春新区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闭环“督政”跟踪落实机制,积极探索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构建起“部门评、专业评、群众评”相互衔接的“三维督学”评价体系,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践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区路径,连续四年在长春市督政评估中位居开发区组一等。

  “惟日孜孜,无敢逸豫”。长春新区教育局督导室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88条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27个考查点为遵循,制定“规范+自主”导引性督导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和操作细则。

  四年来,长春新区教育督导工作在评价指标设计上,强调底线、主线、长线“三线”。在评价内容上分为规范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和自主性指标三大项,此外设立加分项和减分项。以规范性指标,走新区教育“自律之路”,以发展性指标,走新区教育“自强之路”,以自主性指标,走新区教育“自主之路”。其中,规范性指标以教育教学基本行为为主要内容,占比60%,主要评价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设定“一票否决”项目,督促学校把牢办学方向,守住育人底线,走自觉自律之路;发展性指标主要评价学生核心素养培育、教师专业成长、学校进步程度,占比25%,通过增值评估,鼓励学校厚积薄发,走自强之路;自主性指标以学校打造品牌特色为动力,是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或者是打造教学特色的载体,占比15%,赋予了学校自主权,让每所学校都有了选择空间,引导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走自主之路。通过“规范”强调了“自律”,“发展”增强了“自信”,“自主”彰显了“自强”,三部分指标体系成为了一个有机整体,既强化了规范办学,又充分考虑每所学校的独特性,较好的理顺了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共性与个性、基础与发展的相互关系。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为实施办学体制改革,长春新区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管理”方式,引进北师大、吉大、东北师大、长春十一高中等优质教育资源入区合作办学,开展U-G-S办学模式改革。新区教育局以合作校为龙头,组建“1+1”协作体,先后实施领航工程、未来教育联盟,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长春新区全力强化“以优带强”实效,以协作体为对象,对学区间“理念引领、队伍融合、教研联动、资源共享”开展一体化评估,运用综合评价和结果评价方式,对帮扶协作体间开展“捆绑”评估,催化校际反应,确保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双提升”。同时,通过委托第三方一方面科学评价合作办学成效,另一方面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更好地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长春新区委托北师大考试与评价研究中心、本本(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合作校开展专业评估。评估组针对记忆、空间、思维、言语、图形等五个维度对865名学生开展创新力测评;针对学生成长影响因素,问卷师生、家长3366份,访谈220名师生;针对课堂教学,专家推门听课127节。通过科学测量促进教育评价功能和价值最大化。

  疫情关键时刻,长春新区组织开展“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满意度调查,93%的学生与家长表示适应居家学习。组织28376名家长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开展线上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5.12%。新区教育局督导工作切实践行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路线,连续四年,在组织家长对学校和政府开展满意度测评,群众对新区教育认可度逐年提升,目前,新区人民群众对教师、学校、政府的教育满意度分别达到97.92%、99.57%、99.13%。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长春新区将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秉承教育普惠化、均等化、优质化、智慧化、现代化“五化一体”理念,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全面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督导支撑和最优质的督导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长春新区新闻中心)